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六章 工程监测、质量检测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六十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六十五条 第六章 工程监测、质量检测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六十五条 监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按规定对监测、检测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