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