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规划条例(1984年) 第三章 旧城区的改建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条例(198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旧城区的改建 第二十五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适当调整、逐步改造的原则,统一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