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规划条例(1984年)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条例(1984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经济、文化、军事等有关部门编制。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