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规划条例(198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城市规划条例(1984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城市规划必须因地制宜。确定城市规划的各项定额指标和建设标准,应当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并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