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五条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