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六章 协作与配合 第三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协作与配合 第三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发现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