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五章 执法规范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执法规范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