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五章 执法规范 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执法规范 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