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