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二章 执法范围 第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执法范围 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