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食物和住处,应当能够满足受助人员的基本健康和安全需要。受助人员食宿定额定量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财政部门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