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治理规划与设施建设 第十一条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治理规划与设施建设 第十一条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