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1997年) 第三章 城市燃气经营 第十六条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1997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城市燃气经营 第十六条 用管道供应城市燃气的,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瓶装燃气可以多家经营。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