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章 养护维修 第十五条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养护维修 第十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经常检查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的施工作业情况,避免城市桥梁发生损伤。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