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拟申请或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各地方要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要求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并确保有关项目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安排科学有序,符合规划要求,实施后易涝区段应得到有效整治并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引用法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2013)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