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