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 第三章 租赁登记 第十五条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租赁登记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书面租赁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书;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