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