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三十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