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从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