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 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八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