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1996年) 第四章 中介业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1996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中介业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