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四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