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 第四章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管理 第二十九条 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平时由建设或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应保证战时能迅速提供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