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 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 第八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 第八条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应采用准确、可靠的城市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具体编制工作应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