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1993年) 第一条 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1993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保证城市供水,控制地面下沉,保障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8)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1993)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