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一百零七条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一百零六条 目录 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