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