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199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务,并且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车。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