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八条 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应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以大众服务为主,遵循公平、安全、优质的服务原则。配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餐饮服务、零售服务、游览服务、游艺服务等。经营项目应按规定明码标价。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