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99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990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公厕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