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990年) 第二章 城市公厕的规划 第九条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990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城市公厕的规划 第九条 城市公厕应当修建在明显易找、便于粪便排放或机器抽运的地段。新修建的公厕外观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