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年) 第六十五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法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乘车的,或者有本规定第五十三条危害运营安全行为的,运营企业应当报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