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年) 第四章 运营服务 第三十四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运营服务 第三十四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公众出行便利、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优化等需要,组织运营企业提供社区公交、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等多样化服务。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