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社会公众出行调查,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收集、分析社会公众出行时间、方式、频率、空间分布等信息,作为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的依据。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