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八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要求及时更新全国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