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七条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 城乡低保资金年终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城市低保资金和农村低保资金年终滚存结余一般均不得超过其当年支出总额的10%。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