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方案》规定,由住宅地震共同体直保成员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公司)开展的住宅地震保险业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