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成员公司应当与有关方面加强防灾防损,通过再保险等方式,完善地震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成员公司通过发行巨灾债券等方式,多渠道分散地震巨灾风险。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