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补助经费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其中,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包括免费教科书、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费、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和综合奖补等补助经费)拨付暂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补助经费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由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统一组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