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一条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财政部和教育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后30日内正式下达补助经费预算。每年10月31日前,提前下达下一年度补助经费预计数。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收到补助经费预算文件后,应当在30日内按照预算级次合理分配、及时下达,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