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三条 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地面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面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的监督管理。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统称无线电管理机构。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