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行政执法规定(1999年) 第四章 地震行政执法内容 第十六条 地震行政执法规定(1999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地震行政执法内容 第十六条 地震行政许可,是指地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通过颁发证明或者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行使某项权利,从事某项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