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 第三章 保护措施 第十六条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保护措施 第十六条 用于地震监测的通信网络和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