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二章 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2011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 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规划需要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