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过渡性安置区应合理选址,因地制宜地配套建设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