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四章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 第十五条 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 第十五条 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迅速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和监测,排查污染源和特征污染物质,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工作。 附表: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分析方法(略) 第十四条 目录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