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四章 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四章 第四章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 第十四条 密切关注对灾后环境安全构成危险隐患的设施,如化工厂、加油站、农药集中存放场所、灾民集中安置区等。 第十五条 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迅速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和监测,排查污染源和特征污染物质,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工作。 附表: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分析方法(略)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