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适当分类收集,妥善贮存运送,就地集中处置,确保环境安全的原则。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