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 第五章 附则 六、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 六、 第五章 附则 六、 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 (一) 地下水污染区域、地下水人工补给、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方病区等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二)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开裂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三) 建设工程引起的地质环境变化的专题调查报告,重大工程和经济区的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等。 (四) 地质环境监测报告。 (五)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报告。 (五) 目录 (一)